广元市人事局
关于做好2009年度卫生类技术工人岗位等级
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人办发〔2009〕99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央、省驻广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和《广元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卫生系统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试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时间
本通知培训、考试的范围为护理、口腔修复、卫生检验、消毒员、中药调剂、中药保管、放射、医学仪器设备维修、药剂技师、药剂员、特岗护理、动物检疫检验、防疫等工种人员。
参训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和居民身份证到广元职工医学院报到。报到时间:2009年 10月 10日;培训时间:10月11日—10月20日;联系人:石小龙;联系电话:3305764, 18981212689。
报考初级工的培训60学时,中级工培训90学时,高级工培训120学时。学员自备教材,食宿自理。
二、培训要求
培训要坚持工人自愿参加的原则。培训单位要依据培训指定教材,切实履行好培训职责,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培训点要及时通知应参训人员,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培训考试,共同搞好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工作。
三、收费标准
按照川价字费〔1999〕8号、广价函〔2001〕3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工种类别 | 等级 | 培训费 | 实际操作 考试费 | 技术等级 评定费 | 合计 |
卫生其他类 | 初 | 90 | 130 | 20 | 240 |
中 | 135 | 150 | 40 | 325 | |
高 | 180 | 170 | 60 | 410 | |
护理类 | 初 | 90 | 140 | 20 | 250 |
中 | 135 | 220 | 40 | 395 | |
高 | 180 | 260 | 60 | 500 |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