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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该项考试考务费标准公示(编号:2013-1)精神,从2014年下半年起,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科68元。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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