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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剑阁县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和办法,共确定289名面试人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到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于2014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内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往届毕业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不含职教专业课师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表。

2、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80.00元/人,由县教科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3、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4、面试递补: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7月4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因报考者电话留错或不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考试。

三、面试内容及范围

    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成绩。

(一)招聘特教、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教师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不含艺体教师)

讲课范围:小学指定为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初中指定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高中(含职高)指定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

(二)招聘艺体课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说课范围:小学指定为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初中指定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

专业技能考核:音乐教师考核弹唱、舞蹈、声乐等专业技能;美术教师考核色彩、素描等专业技能;体育教师考核球类、田径等专业技能。

政策咨询电话:0839—6602126

 

附: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xls

 

  

 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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