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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19:2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单位和招聘名额详见《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截止2023年8月,仍在昭化区服务,且满一个服务期及以上,年度及期满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截止2023年7月,仍在昭化区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曾被录(聘)用或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8.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 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22室(地址: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联系电话0839—8723982)。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昭化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红底免冠证件照。填报报名表时,一并提供本人近期红底两寸免冠照2张,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18:00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22室领取本人准考证。

(四)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2023年11月16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nzh.gov.cn/)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9—8723982),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一)笔试

1.笔试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政策性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8:30-12:00,14:30-18:00)将区级有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我区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广元市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z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只审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zh.gov.cn/)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时间截至当日16:30。第二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只审查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zh.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z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在我区镇属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联系电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8723928;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839—8722477。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昭化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