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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0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

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0〕5号

各市(州)人事局、经委、企业联合会,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2009〕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5月9日举行。

上午8: 30-11:30  考企业管理咨询实务;

下午2:00-5:30   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

二、     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22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0年2月24日至3月24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2010年2月25日至3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2010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0年2月25日至3月25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0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四川省企业联合会(联系电话:028—85184861,通讯地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紫荆名苑商务楼503,邮政编码:610041,联系人:寇老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网址:www.scpta.gov.cn)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资格审查一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查、审核,严格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要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凡在资格报考中以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企业管理咨询实务》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试时严禁将提包、手机和书籍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787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的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5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前培训工作要坚持考培分开,凡参加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对应考人员实施培训,要坚决贯彻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应考人员接受培训。

八、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统一征订与发行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联系电话:028-85184861,联系人:寇老师。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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