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广元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测试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12:00,14:00—18:00
二、测试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濠江路消防救援站(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濠江路196号);
四川核工业技术学院(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大道舟帆路交叉口东150米)。
三、测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且结论均为合格的报考对象(名单见附件)。
四、测试项目: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四川省招录办《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试
必考项目: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
选考项目:根据考生个人报名选择的项目进行,不得更改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
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
(三)测试顺序
考核按照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顺序进行,受测者按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原地跳高或立定跳远、拖拽、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的测试顺序逐项实施。
测试结论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公告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单项设置最低分值,任何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任何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加心理测试,不进入下一项考核。测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进行正确判断、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并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方能参加测试。若因考生本人对身体状况发生误判,有不适合参加测试有关的疾病或隐瞒病史,导致考生本人在参加测试时造成受伤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自负,与招录组织无关。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8月14日8:30前到测试地点报到,按时参加测试,证件不全或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招录资格,不再进行补测;发现替考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考生往返途中要注意安全,报到后至考试结束期间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现场组织者集中保管,拒绝集中保管的,不得入内,请提前做好安排。
(四)建议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严禁穿钉鞋、携带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物品进入测试现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71811,15883964237)
附件: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人员名单
广元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