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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公开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  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广组通〔2020〕29号)有关规定,现将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2023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时间:20231127日(星期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二号楼二楼。咨询电话:0839—3090876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广元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1份。

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工作安排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二)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同时,按公告要求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231128日12:00。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广元市接待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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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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