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广元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4年7月26日18时,已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注册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对象。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 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 点: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220号,八二一小区对面)。
三、现场复核要求
(一)现场复核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常住于广元市的须携带居住证);
2.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后,在报名进度页面中自行打印。
3.居民户口簿(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5.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
6.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
7.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等证明材料;
8.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
9.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
10.特殊专业人才须携带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说明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社保缴纳情况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专人通过社保查询平台现场核实。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如查询有缴纳社保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
考生如因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因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提供毕业院校调取的完整学籍资料并盖印学校鲜章,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大专以上学校在读学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详细参照(附件1)。
四、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2)。参加身体初检的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6日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通知时间前往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必须本人到场,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予以淘汰。
(二)在现场资格复核及身体检查期间,所有考生均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引导参与每项环节的测试,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由考点医务人员根据个案视情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凡是在此期间从事与招录工作无关的行为、影响他人开展测试工作、不服从工作人员指示以及存在徇私舞弊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招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每项测试结束后,其结果由考务人员当场宣布,不设复试环节,凡任意一项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通过现场复核及身体初检的考生,须在市招录办考务人员的引导与监督下,在本人的《广元市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登记表》《广元市消防员招录现场身体初检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签字盖手印确认。凡拒不签字的,当场取消其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广元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0839-3371811
广元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