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元市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
党建工作专员的公告
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进一步补充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不限性别,正式聘用后选派至本级“两新”工委或行业(综合、联合)党委所在部门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二、招聘名额
28名,其中:市本级12名、县(区)16名(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5年广元市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职位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1.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2.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
3.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4.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5.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6.完成市、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能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党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报考市本级岗位的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的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和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网上报名
(一) 报名
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gypta.e21cn.com/(广元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00至2025年10月15日18:00。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839—2306320。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本次选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政审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5年10月1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11月6日至11月7日24:00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均为客观性试题,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线下集中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在广元市。
2.笔试范围。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5年11月13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表达分析、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面试人员数:岗位数)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入围名单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齐以下材料到市委社会工作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南段78号市交通运输局6楼)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广元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印证材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1份);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考生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入围人员中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与政审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二)政审
主要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待遇
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落实薪酬待遇,工资标准为4万元/年/人(含“五险一金”),按月计发。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广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9-3223933),受理举报。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除本公告前述提及的情况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造成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考试咨询电话:0839—2306320。
附件:1.2025年广元市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职位表
2.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
中共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30日